2008年定西市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定市委办发(2005)82号、定市委办发(2006)63号、定人发[2005]4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08年全市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1459名。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 1、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已就业的普通院校毕业生; 2、2005年及以后毕业的未就业的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 3、经省人事部门审批录用的非在职“五大”中专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五)具有招考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任职资格; (六)符合招考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三、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报名时间7月20日—25日,报名点分别设在市直和各县(区),市直报名点设在市人才交流中心三楼;各县(区)报名点设在县(区)政府所在地。同时报考市、县(区)两个岗位的考生,凭有关证件先到县(区)报名点报名,然后持县(区)招考办开具的收费凭据和有关证件到市直报名点报名。 2、所需证件: (1)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应往届未就业的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须持本人毕业证、择业证(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考教育教学单位者除师范专业毕业生外,还须出具《教师资格证》。 (2)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已就业的普通院校毕业生须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3)省人事部门录用的非在职“五大”、中专毕业生,须提供市或县(区)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4)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二吋照片1张; (5)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还须出具县级人事部门或县级主管部门的证明和本人有效证件。 3、报名费: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标准收取,每人150元。同时报考市、县(区)两个岗位的考生的报名费,由县(区)招考办收取,市上不再收费。 4、部分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与规定的开考比例计算确定实际录用计划。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及科目:8月5日上午9:00—11:30进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公共基础知识》以国家公务员考录教材为主。报考教育教学单位的,还涉及《教育学》和《心理学》的有关内容。《教育学》和《心理学》以国家教育部指定的考取教师资格证的教材为主。 《专业测试》由各县(区)自行安排。报考市直单位的人员的专业测试时间由市招考办另行通知。《专业测试》原则上以报考岗位所涉及的知识内容为范围。 2、考试地点:报考各县(区)事业单位和同时报考市、县(区)两个岗位的考生,在各县(区)考点参加《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直接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在市直考点参加《公共基础知识》考试。 五、有关政策 1、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仍按定市委办发(2006)63号文件规定执行。 2、根据省人事厅甘人通(2006)59号文件精神,对2006年选拔到乡镇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从今年的招考计划中单独列出,不再参加招考(自愿参加招考的除外),由县(区)人事部门从德、能、勤、绩等方面从严考核,对考核合格者,服务期满后直接安置到乡镇基层工作。 联系电话:市招考办:8223350 安 定 区:8216244 通 渭 县:5552580 陇 西 县:6622167 漳 县:4862181 渭 源 县:4132145 临 洮 县:2242501 岷 县:7722785 定西市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八年七月十五日 |